根据粤人社发〔2015〕56号文精神,报考肇庆市公安、戒毒、乡镇职位的考生到我市面试。结合我市实际,现将肇庆市上述职位考生的面试安排和有关注意事项通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2015年5月15-17日,具体职位面试时间详见附件1。
二、面试地点: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20号中共中山市委党校教学楼(中山市委党校交通图详见附件2)。
三、面试考生须知(详见附件3)和《考生应试流程图》(详见附件4)。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在面试前一天熟悉考场地址和交通路线。
(二)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场面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临时居民身份证是唯一可以代替居民身份证作为入场参加考试的法定居民身份证明凭证,其他任何证件都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入围面试的考生,请于面试当天上午7点30分(下午1点30分)前到指定的候考室集中,截止当天上午7︰45(下午13︰45)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四)考试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在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gdzq.hrss.gov.cn/)公布,敬请考生留意查阅。
咨询及监督电话:0760-88308830
附件1:报考肇庆市考生(公安、戒毒、乡镇职位)面试安排表.xls
附件2:中山市委党校交通图及乘车方式.doc
附件3:面试考生须知.doc
附件4:考生应试流程图.xls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5月12日